就動用了他的關系,找到這對母子。
原本按照李父的想法,他既然是老爺子收養回來的。
那老爺子的遺產,就應該留給弟弟家的孩子。
所以,這位李詩韻的二嬸,就帶著她那已經成年的兒子坐飛機回到了上京。
起初一切都很順利,包括遺產的過戶,和老院子的產權。
李家都簽字,同意放棄繼承。
畢竟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李父還是有著繼承權的。
可不知道那女人從哪里聽說,老爺子生前在上京還有一套四合院,這就不干了。
她認為那套四合院既然是老爺子的。
那現在李父就應該把那套四合院,過到自己兒子名下。
可當初買那套四合院的時候,是由李母出錢,房產證上也是李詩韻的名字。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