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把林春曉當作b我生命還重要的人。
我也知道我還年輕,說這番話不免愚蠢,但我確實是這樣想的。
她的一顰一笑,b我媽還重要。在b她認識我更早之前,我就先知道了她。原因為何,可能是某天在走廊上的偶遇。
我知道她的打掃區在廁所,我知道她身邊最常相處的那幾個人,但她是b,所有人都更耀眼的存在。
更別提,她身旁那個nV孩,也是喜歡她的吧。我想她跟我是不同「世界」的人,但如果只是做朋友的話,應該無所謂。
抱持著這樣的想法,我們認識了,在某個yAn光普照、微風飄揚的日子,她從未改變過的那個溫暖笑容,徹底地打動了我。
我開始追求她,用很隱晦的方式,我想,就算是沒成功,也不至於做不成朋友。
但小春,她就跟我想的一樣,是一個很纖細的nV孩,總是替別人想得很多,對情緒很敏感。
她發現了我對她的感情,卻沒有制止。
小春永遠都不會知道,當她在禮堂跟我坐在一起的時候,我期望時間會永遠停在那一刻。
我們很意外,卻也很理所當然的成為了情侶。
因為X向的關系,我知道她需要時間接受,我不想造成她壓力,但她卻常常把我推得好遠。我發現了她的飲食障礙,可能是家庭給她帶來的困擾,沒有什麼b得知她內心的小缺陷,來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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