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二花了一個晚上的時間,抄了他認為最容易被這個年代接受的二十首歌曲,然后又從這二十首里面挑出兩首,打算先投稿試水。
要投稿肯定要留一個聯系方式的,李二家里沒有固定電話,他當然不可能自爆身份地留警署電話。
這個年代的移動手機最便宜都要一萬多,而且還像個保溫杯一樣笨重,信號差,續航短,充電兩小時,通話兩分鐘,李二買不起,買得起他也不愿意當這個冤大頭。
尖沙咀,數碼商場。
李二已經打聽好了,買一個傳呼機才三、四百塊,而且傳呼機的通訊費每個月固定二十八,一年下來也才——!
撲街啊,一個年下來都要三百多了,這個年代搞通訊的真是賺到爆。
“嘿!靚仔,買大哥大還是傳呼機?有新款哦!”一個長相很精明的伙計笑瞇瞇地問道。
“先別靚仔前靚仔后,有沒有折扣先。”李二板著臉說道。
伙計立刻笑道“有,今天剛好有活動,買手機送電池!”
李二“撲你個街,難道買手機不配電池的?”
伙計全程笑臉“有,有,有,送多一塊嘛,電池這玩意,有備無患、多多益善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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