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府的人把十七賣到了奴役所,反正一個被利用盡的奴,無人在意。
成千上百個兒童都被賣到了那里,他們有的是罪臣之子,有的跟十七一樣是孤兒。
十七在奴役所算是歲數較大的,可是他從小便在青樓長大,吃不飽穿不暖,身型倒是和那些將將十歲的孩童差不多。
于是他便把自己的年齡改小幾歲,他天真的以為在奴役所住著,肯定比在外面為奴要好。
殊不知,這奴役所才是噩夢般的地方。
那里的教管人對這幫孩童極狠,每日便只給他們發一碗粥,供他們吃食,那粥里就連米粒都少得可憐,不少孩童都因為饑餓而死。
十七曾經因為餓了多去盛了一口粥,被打了十大板,硬生生的被人掰下來三個指甲蓋。
十七就算是眼睛哭腫了,管教人第二日還是把他扔到了河邊,洗了三斤衣服。
從那以后,十七的手便落下了傷根,他養了許久才堪堪讓它變得和正常人一樣。
奴役所里十七沒有朋友,每天就自己一個人,早上天還未亮便起床洗衣,晚上還要學習很多做奴應該學習的東西,打掃諾大的院子。
在這昏暗的地方,十七足足呆了五年之久,他學會了看人臉色,學會諂媚的笑,學會了什么叫做真正的乖順。
因為只要他做錯了一點,就會換來漫天的謾罵和踢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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