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八個月后剛到菲滋邊境的我被左叔叔押回去熬過了那個荒唐不堪的夜晚,我才恍然明白了兩件事。
第一,在父親面前,我仍舊是螻蟻,只不過這次是個光鮮亮麗的螻蟻了。
第二,我的父親不只是想做我的父親。
好吧,其實也沒關系,畢竟我也很喜歡父親,可是我不介意被當成情人,不代表我真的想做囚籠中的金絲雀。
我想要的不僅僅是弗蘭家主的位置,畢竟那本來就該是我的。比起這些,我更想要曼塔納的藥物交易線、販售槍械的主定奪權,我想成為父親的繼承人,或者說,曼塔納的下一任掌權者只會是我。
明明是很早之前父親親口答應的事情,卻被他自己輕易的抹消,好吧,我雖然有些生氣,但這并不妨礙我自己行動,畢竟父親的信任不就是整個曼塔納最大的漏洞嗎?
說實在的,我還得感謝ik,畢竟叔叔的賬戶父親應該不會想著去查,這也方便了我的銷聲匿跡。
今天是我離開爸爸的第86天,好吧,其實我有那么一點點想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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