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竹山終于肯放孟嬌嬌離開了,但條件是,必須讓他開車送回去。
車剛行過一個路口,孟嬌嬌便讓他停一下。
“我去買點東西,有點口渴”。她指了指路邊的24小時便利店說,又回過頭問:“你想喝什么嗎?”
汪竹山搖搖頭,解開安全帶要下車,“我去給你買水”。
“不用,我自己去就好。”孟嬌嬌拉住他的衣袖,面帶為難的神sE:“我,我不會開車,你下去了,我怕有人來趕,我…”。
汪竹山見她一臉局促,便又坐回駕駛位,側身幫她解開安全帶,又貼心的幫她推開車門,柔聲叮囑:“看著點身后的車,快去吧”。
孟嬌嬌下了車飛快跑進了便利店,深夜里的大街上人很少,便利店里的燈光亮如白晝,隔著落地玻璃窗把里面看的一清二楚。
汪竹山瞇著眼靠著椅背,不錯眼珠的盯著在貨架中間尋找東西的小個子nV人,她剪了短發,b以前輕盈好看了,打扮起來很洋氣,和之前在村子里時的那個村婦判若兩人。
他也不知道這個nV人身上到底有什么魔力,讓他能不顧一切請假開車沖過來。他只知道,當從派出所隊長那里得知她結婚的消息時,他氣的兩眼一黑差點栽到地上。
其實當她實名制的電話卡發出信號的時候,汪竹山就知道她來到了慶市,還知道她從支付寶里轉出來兩萬塊錢。
第一次有了她的消息時,他心里是開心的,孩子的媽媽逃出大山,有了新的生活,如他所預料的那般,從村子里消失,在另外的地方活過來。他打心眼里希望她以后能好好活著,希望她自由。
可是汪竹山接受不了她和別人結婚,他覺得那個劉志剛是小偷,偷走了他孩子的媽媽,他不允許!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