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曹黎終于打贏了離婚官司,法院將宋瀾舒判給了她,曹黎像帶著一袋垃圾一樣,帶著宋瀾舒去了倫敦。
陌生的街道,奇怪的同學,宋瀾舒沒有換一個地方重生的喜悅,只有無盡的恐懼。
沒過多久曹黎再婚,又懷孕。
新家的所有人都拋棄了她,回國后,宋高遠覺得她礙眼,把她發配到溫哥華。
溫哥華的那些年,宋瀾舒無依無靠,住過政府補助房,一天打四五份黑工,賺足了學費,畢了業,找了工作,老板賞識她,給了她不錯的工資。
然而就當她以為苦日子都過去了,宋高遠卻出現,強迫她回國,做了幾筆黑色交易。
宋瀾舒反抗就毆打,囚禁,精神幾近崩潰,但宋高遠不管不顧,毫無理由地折磨她。
日復一日,痛苦變得麻木,傷口結痂,感覺不到疼,宋瀾舒浴火重生,她想要報仇,為自己的童年報仇,為現狀報仇,發誓要毀滅老宅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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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昆明,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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