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連川和時靜怡第二次見面。
這種案子處理很快。一般來說P1Aog和賣y人員各拘留五天,罰款五百。唯一稀奇的是瓢蟲舉報,把自己也給送進去。
沒等多久,便有人來交罰款,也是個流里流氣的混混,一人給兩方交罰款。連川處理的時候多看了他兩眼,對方瞪他:“不能嗎?這倆人我現在就要領走。”連川有種角sE倒置的玄幻感,他還沒來得及按照流程說話,陳志明已經把人領出來了,他沖連川使了個眼sE,讓人簽完字就走。
趁簽字的時候,他壓低聲音:“所長剛打電話了。”
連川看著她簽下的名字,在人還沒走出去的時候喊了一聲:“時靜怡,回去后記得把衣服還我。”
連川隔天收到了寄到派出所的快遞,里面放著他那件衣服,疊的整整齊齊,估計是洗衣店洗的,彌漫著薄荷味。他隨手把衣服掛到辦公室的柜子里,繼續看手里時靜怡的案底。
他十六歲的時候在g嗎?在學校每天無所事事、等待放學那一刻被江冉帶回那個所謂的家。
江冉十六歲的時候在g嗎?在學校上課,一到周末下午三點就跑到外面的公共電話亭給自己打電話報喜不報憂。
時靜怡的十六歲呢?遍T鱗傷跑到兩條街外的派出所,然后再被送回去。大約是為了殺J儆猴,隔三岔五被舉報進警局,留下一摞厚厚的案底。沒人想過十年還能用這種方式量化。
他走到室外,又點了根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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