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凱答應了老人為他找回公道,就一定會做到。
殺人者償命,這是天經地義的道理,田凱現在有直接執行的能力,但他卻不能這么做。
他要遵守這個社會的規則,用規則內的方式去懲罰殺人者,所以他需要證據。
要李華自己承認是不夠的,田凱還要找到直接的殺人兇手,也就是那個司機。
在這個社會,要想查到一些東西是很簡單的事情,不過要想找到人就增加了一些難度。
那個司機是個外地人,曾經在李華的公司做過事,他當時撞死人的車屬于一個小公司的。
在出了事之后,司機對于事故的調查很配合,那個小公司負擔了所有明面上的事情。
最終的定性是交通意外,賠錢了事。
老人對于判決結果并不認可,但他卻沒有為此奔走申訴的能力,所以只能把自己憋屈到了不能動彈,癱在了床上,直到遇見了田凱。
那名司機在判決結束之后,也就離開了那家小公司,去了另外一家公司。
田凱把所有的情況了解清楚,并且去了司機現在的新公司,想來應該快到下班的時候了,田凱點燃了一根煙,悠閑的等在公司的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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