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我們和那幫流氓在酒吧里根本不涉及到什么械斗,連個酒瓶子都沒用。
其二,整個過程,夕兒自始自終都沒有參與打架,她只是一個受害者。
而且夕兒哪是他們所說的那種經(jīng)常出入各種夜場買醉鬧事?簡直就是胡扯!昨夜從酒吧回去時,我們的確酒駕了,在一個十字路口被守候在那里的交警逮了個正著,但昨夜駕車的是郝建!因為他酒量最好!不是我,也不是夕兒,夕兒幾乎就沒有救駕的歷史。
其三,我并非是破壞人家愛情的第三者,如果說我是半路殺出來的,我不反對,但堅貞的愛情,外人是無法進(jìn)行破壞的,只能說明夕兒和歐陽澤之間的感情絕非愛情!
這是故意在丑話我的形象!
對于這種嚴(yán)重脫離事實的報道,我表示很無語,而且非常氣憤!。
夕兒也非常無語以及非常氣憤!。
我走到辦公桌前面,拉著夕兒的手,看著她的眼睛道:“夕兒,我不該帶你去酒吧。如果不去酒吧,這樣的事情就不會發(fā)生了。”
夕兒說:“不怪你。陽陽。該發(fā)生的事兒總會發(fā)生的。跟去不去酒吧沒關(guān)系。如果有人預(yù)謀要陷害我們,即使我們老實地呆在家里,他們也會想出陷害到我們的鬼點子。”
我看著她道:“我應(yīng)該聽你的話,不要跟那幾個流氓一般見識,那場拳腳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別這么說。”夕兒伸手捂住了我的嘴巴,朝我扮了個鬼臉,笑說,“其實你昨晚的表現(xiàn),很man!。”
內(nèi)容未完,下一頁繼續(xù)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