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過于縝密之人,往往重視了細節卻會忽視大略。
“譬如人特別關注自己的手的時候,就會忽視自己的腳……”
他根據這個理論,昨天離開前有意在保險柜和書桌前面放了一些透明的玻璃膠碎片。
有粘性的一面朝上,總共是20片。
那人是斷電之后進的屋,手中拿的一定是手電筒之類,光線并不是十分明亮,很難發現地上這些透明玻璃膠碎片,腳把這些玻璃膠沾走很正常。
他清點了一下地上的玻璃膠碎片,加上自己腳底不小心沾上的,總共只有7片,也就是說,有13片失蹤了。
他臉上露出嘲諷的笑容:狡猾的家伙,你的確進來過!
既然自己辦公室沒拍到那人的身影,局里公用的監控設備不可能沒拍到。
他總要經過外面大辦公室的大門,因為自己的辦公室雖然有窗,窗外卻圍了不銹鋼防盜窗,他根本無法從窗戶進來,只能經過外面大辦公室的大門進來。
而正對著那扇大門,就有一個攝像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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