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姨與顧紅認識并有一張合影的事情傅華并沒有向局里匯報。
我并不覺得這有什么不妥,法理不外乎人情。
我清楚傅華是怎么想的,蕭然是我們的兄弟,先私下問個清楚,如果蕭然真的是那個神秘人,傅華一定會勸他自己去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從輕發落。
假如蕭然與案子沒有任何的關系,那么也沒有必要讓局里知道這件事情,減少不必要的麻煩。一來是尊重死者,二來不讓蕭然的平靜生活受到影響。
我讓傅華去幫我查一下方姨的過去其實并不是因為我懷疑蕭然,我更多的是出于一個心理醫生的本能。
“你誤會我的意思了。”我把自己的想法和傅華說了,包括張醫生猜測方姨很可能有著不堪的被侵犯的經歷。
傅華聽了以后皺起了眉頭:“方姨已經走了兩年了,現在再去查這個還有意義嗎?”
“我說了,從一個心理醫生的角度來看意義很重大,張醫生也對這件事情耿耿于懷。”
傅華說道:“可是這之前張醫生就沒有去做過了解嗎?我知道你們心理醫生在接到案子的時候都會對病人的背景進行一定的了解。”
張醫生確實是試圖去調查了解的,只是卻沒有一點收獲。
畢竟心理醫生不是警察,我們的調查不可能那么方便。
“好吧,我答應你,不過這件事情得放放,等我手上的案子了結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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