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神。”夏晴篤定的看著他,“我也從來沒有說我的意見就必須執行。只是在一個社團里,你我都有權提出意見,但提出后,怎么抉擇就是大家的事,而不是你一個人。我不知道你在維也納是怎么處理這種情況的,可是在華國,你就得入鄉隨俗,少數服從多數。”
莫云初聽了她這話,愈發火大,她這是在諷刺自己去了國外就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把自己的根忘了嗎?
惱羞成怒之下,莫云初突然冒出了一個可怕的想法,但他作為天才,我行我素慣了,平時都只有其他人順著他來,向他賠著笑,還從來沒有他要服從其他人的慣例。
他望著夏晴,笑了笑,“這樣吧,要么用我選的歌,要么我就退出歌舞社團。道不同,不相為謀。”
此話一出,所有人臉色都是一變。
他居然要退出?這相當于壓死歌舞社團的最后一根稻草,之前就說過,社團至少需要六個人,如果沒有達到,就得自動解散,到時候就不是被其他社團看笑話這么簡單了,他們之前的訓練成果全都化為泡影。
而莫云初也是料定了他們不敢反抗。怕社團解散,這是其一。
其二社團里就只有夏晴和季言兩個人音樂細胞好一點,其他人完全都是湊份子。
而夏晴肯定得當主唱,換言之他一走,樂器上就只有季言一個人了,場面根本撐不起來。
蘇千漓看不下去了,就算是發小,她也無法再忍,“莫云初,你也太過分了吧,就為了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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