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墨冼從懷中摸出一柄牛角尖刀,手法嫻熟的從兔子最嫩的腿上,割了兩條肉下來,遞給芳菲。
“我一個人也吃不完,見者有份。”他笑道,心中卻想著:你們吃了我烤的兔子肉,總不會再將我的糗事說出去吧。
這叫吃人嘴軟,用兔子肉封口。他得意極了,道:“四姑娘,你算不得修士,不用守戒律。”
確實,因為吳尚書說了句話,方錦書算不得佛門弟子。她只是暫時寄居在凈衣庵,為英烈皇太后祈福。著僧衣僧帽,取法號,都是為了她在庵中行走方便,不顯得那么突兀。
芳菲看了一眼方錦書,見她沒有反對,便將兔腿肉拿了一條給她。見她接了,自己也高興的捧著撕咬起來。
相比之下,方錦書就要斯文許多。
直接用手拿著吃烤兔,這也對她來說,也絕對是種新奇的體驗。
剛剛拿到手中時,她甚至有種不知該如何下口的感覺。要像芳菲那樣直接咬?她猶豫了片刻覺得自己做不到,那吃相未免太過不雅。
前世今生受到的禮儀規范,已經刻入了她的靈魂,她實在是做不到。
略想了想,才用水蔥一樣的手指,撕下一縷兔子肉,放入口中細細咀嚼。
條件有限,這只烤野兔連鹽都沒有放,更別提其他的香料。但勝在食材新鮮,權墨冼的手藝又很好,將火候掌握得極好。哪怕是受過一場大雨而中斷過,也將野兔烤得外酥里嫩,吃起來香噴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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