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詞,將方錦書帶回了那年的冬天,想起了他傻乎乎地拎著烤到一半的野兔,淋著雨的場景。那時的權墨冼,還是一名心思純凈的少年郎,冒著傻氣。
她實在是再繃不住,撲哧一下笑出聲來。
“你不生氣啦?”權墨冼大喜過望,忙坐到她對面,看著她道:“那就說好了,成親后我就給你烤。”
“嗯……”他支著下頜思索著,道:“烤野兔的話,要新鮮才夠好吃。所以,我們去莊子上住上兩天,然后去山上抓來烤。”
“對了,我還得去買個莊子。”他入了和豐鏢局的商隊的股,還沒有去置辦田地。
權墨冼興致勃勃道:“你說,這京郊哪里的莊子好?東郊是不錯,但人太多了些,容易撞見熟人,玩也玩不清凈。”
“要不,還是去北邙山腳下找一座?左右我們也不靠收租子過活,土地貧瘠些也無所謂,能帶著你上山玩就好。”
他自顧自講了一大堆,方錦書張口結舌地看著他。
這個人,還是她記憶中的那個權臣嗎?她捂住眼睛,算了,她收回剛剛所想,這個權墨冼仍然冒著傻氣。
“書兒,你說怎樣?”
就這么一會兒功夫,權墨冼對她的稱呼,已經變了好幾個。
“誰說要嫁給你了?”方錦書放下手,淡淡道:“權大人買不買莊子,與我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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