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小時后,辛小真走進一家律師事務所:“有擅長打離婚官司的律師嗎?”
一位律師助理站起身,有些吃驚地看著這個戴著墨鏡的、看起來還在讀書的年輕女孩子:“您好,是您要打離婚官司……?”
“是我母親。”辛小真摘下墨鏡,露出一張青春氣十足的清純臉龐,“她長期被我繼父家暴。”
她沒精力去跟羅秀蓮還有曾國棟糾結這種事,只能先花錢為羅秀蓮找好律師,羅秀蓮不敢離婚的原因很簡單,因為她還有其他兩個孩子,最小的弟弟才五歲大,是個小啞巴。
如果離婚,孩子給她,她沒有能力照顧,孩子給曾國棟,她根本不會放心。
聽她說明委托,律師助理就帶她去里面的辦公室找到了律師
“這是我母親電話,這是家庭住址。”辛小真把信息一一寫下,“這是兩個孩子的名字,大的那個讀初中,十三歲,小的那個沒有讀書,五歲大。”
律師點頭表示了解:“根據相關規定,官司要當事人委托才可以,請問為什么是一個未成年人來尋求幫助,你們家大人呢?”
“哦,我最近離家出走中,她不想離婚,但我看不下去了。律師費我會支付,你們聯系我母親的時候,編個基金會的名頭——就說是mindy基金會為她提供的幫助。”
&是她的英文名,基金會是她二十歲那年成立的,迄今為止幫助了大量的婦女兒童。
辛小真頓了頓,繼續道:“請她誠實說出丈夫對她的暴行。這樣,基金會才會為她租房,以后還會每月為她提供五千塊的生活費。”她自知能力不足,五千塊是目前最多能保證的了,再多,恐怕誰都會覺得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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