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曾國棟每月工資也才五千,有一半都花在大兒子身上,卻只給羅秀蓮一千二,這一千二包含三個孩子的零花錢、課本費,包含每天買菜的錢,甚至是家里的水電費。經常不夠花不說,曾國棟還常常指責她:“今天怎么全是素菜!那么多錢你都花哪里去了?!”
辛小真沒辦法真的不去管羅秀蓮,但她不想淌渾水,支付了律師費后,拿出五千現金,鄭重道:“我繼父每天下午七點會回家,這之前,我母親都在家,方律師,請一定親自把錢送到她手上。”
和沒有感情甚至毆打自己的丈夫離婚,還有額外的經濟補貼,沒有哪個傻女人會拒絕的。
辛小真只能幫她這么多,如果羅秀蓮還是不悔改,那自己是沒有辦法帶她脫離苦海的。
交代完事情,辛小真站起:“有什么事可以聯系我,讓他們離婚是我的第一要求,其次是讓他獲刑。”
讓人家律師事務所為自己做這么多事,律師費自然給了一大筆,剛賣了耳環的五萬,轉眼就只剩下一半。
沒兩天,事務所來電話,通知辛小真方法奏效了:“你母親現在愿意離婚,不過她需要搬出去,不然她只要一提出離婚,就會被趕出去。”
辛小真還沒成年,想租房有困難,但只要中介肯,就沒有任何問題。
錢在她手上,總是像流水一樣,沒幾天,事情總算是辦妥了,羅秀蓮又一次聯系她,問她在哪里:“小真,你們明天就開學了,媽不知道你在哪,但學校可不能不去,你要讀書,讀書才能出人頭地。”最后,她說,“媽現在打算跟你曾叔叔離婚……”
辛小真應了句:“挺好的。”
羅秀蓮壓根想不到短短幾天的時間里,自己的生活會發生這樣翻天覆地的變化,一開始她以為這些聲稱要幫她離婚的人是騙子,可是騙子能二話不說拿出五千塊送給她嗎?羅秀蓮不是不想改變,而是缺乏勇氣和經濟基礎。當有人幫助她,那就是她的浮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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